9月4日,人民法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座谈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来自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人大代表等有关单位,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和部分市县法院相关部门共20余人参加会议。
我校文化与传媒学院、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应邀出席会议,现场观摩了智慧法院建设情况,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不仅要大力促进保障农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还要不断推进绿色经济与文化经济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在发言中提出中华文化传承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全程参会并听取了所有与会专家的意见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强调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